连续发生的两件求真,可以放在一起说。
稍微说几句,有空详细展开。
姜萍的事可质疑,因为是大机构媒体报道。但是,质疑的边界,到了姜萍这里,都要某种程度上停止,因为她是未成年人,赛事是民间的。因为这两个性质,不应追求对事件中各方的处罚。
贞观的事,也可以质疑,这也是新闻求真,但同样的,也有一个边界:那就是言论自由。言论自由包括出错的空间,只要没有形成“即刻的危险”,就不应追求处罚。这是被讨论烂了的常识了。否则,姜萍事件中错了机构、个人、组织,也同样要处罚。
任何价值观上的批评、观念,从现实感上,都应考虑到后果;从道义上都要为现实后果负责。“我不管,我只是求真”,这是一种不顾现实的犬儒。
那么,基于现实,我质疑前者,对后者闭嘴。
当然,也可以其他选择。
但是,如果选择不闭嘴,质疑者对后果负有一定的道义上的责任,这个责任就是说一声:贞观、作者不应该被处罚。犯错、甚至故意犯错,都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。
这不是洞见,这是常识而已。
在这两件事上,要做到逻辑自洽。所谓日久见人心,就是稳定的价值观、判断体系在时间中的展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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